2. 法律和义务
按照欧洲的风俗,互惠学生的工作范围如上。因为互惠这个形式已经在德国实行几十年了,其生活和工作条件,语言课程,保险和家庭与互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,已经约定成俗。
A 年限
大多数互惠学生在寄宿家庭呆10到12个月。有时可以短期,如6个月。
B 工作、休息和假期
每天的工作不应该多于5小时。如果确实需要较长的工作时间,将在事先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。并且多出的工作时间应该在其它时间内找齐。家庭应该要求互惠学生在可以完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。对于互惠生收拾自己的房间,将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。工作时间的安排依家庭所需安排,当然也可以每天固定工作时间。互惠学生每星期至少应该有一天休息,不一定是星期天,但是每个月至少应该有一个星期天是休息日。如果互惠学生在家庭寄宿整一年,应该至少有一个月的带薪假期。如果家庭去度假,一般还会带上互惠学生,在度假期间互惠学生正常进行自己的工作,不计算做自己的假期。只有在度假时,不用互惠学生工作,才可以算作休假。
C 语言课程
每个互惠学生都可以在自己的非工作时间里,去参加语言课程和活动,费用由自己负责。
D 食宿
互惠学生的食宿理应由互惠家庭来承担。互惠学生在家庭的住房里应该有自己的房间。他们将和家庭一起吃并吃同样的一餐。如果有特殊的饮食习惯应该在申请中写明。
E 零用钱和行程花费
互惠学生并不是职业家庭工作雇员。其最主要的是到语言学校,将语言在所在客国进一步完善。所以互惠学生所得到的不是工资,而是零用钱。零用钱的上限不限,下限不低于205欧元。到客座国或回国的费用应该由互惠学生承担。
F 医疗及意外保险
互惠学生到德国无论如何必须交医疗和意外保险。保险费由家庭来负担。
G 家庭纠纷
互惠是一项特殊的概念,她有特定的工作时间和职责。她将于合同期满结束。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辞职,大多数情况,互惠学生在互惠家庭居住直到找到其他家庭为止。如果确实有困难情况,可以提出离开。但是互惠学生当然不能在相处的第一天就离开,第一次的文化差异所引起的震动,会很快克服。如果真的不能和睦生活在一起,必须尽快的和互惠中心联系,互惠中心会协助给双方一个客观的评价并给双方一个解决方式。
3. 申请和中介
互惠学生必须年满17周岁,如果年龄更小必须有监护人的许可。从非欧盟国家的互惠学生必须申请签证。并且不能大于25周岁。申请学生必须有较好的德语基本知识。申请学生必须仔细的写明申请并译成德语,附上证明照片。有的互惠公司有特定的表格可以填写。
互惠中心应该尽可能的照顾互惠学生和家庭双方的意见。因为各国申请到德国互惠学生人数众多,而且互惠家庭必须有一方是德国人,只有这样互惠学生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学到地道的德语。
4. 行程、居留权和工作许可
如果互惠学生来自非欧盟国家,必须在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前就得到居留许可,居留许可将由德国大使馆签发。到达目的地必须及时到当地居住局和劳动局报到,劳动许可由当地劳动局签发。非欧盟互惠学生必须持有本国签发的有效证件,在三个月内必须到外管局延长成正式居留许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