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护照(须全本复印,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(3)所获国外学校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中国驻外使(领)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;(6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;(7)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。(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;博士学位获得者,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(不含硕士研究生)以下,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)。
2.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、本人护照(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;须全本复印;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(3)所获合作办学国外(境外)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;(6)工作经历证明(入学前为大专学历,取得国外(境外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);(7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;(8)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。
3.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、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;(3)本人特区通行证;(4)学业证书;(5)学习成绩单;(6)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就读证明;(7)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证件;(8)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;(9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须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
4.台湾地区学历、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件;(3)所获学历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